提问者:chenang7112014-10-23 00:00
发生交通事故,在交警部门出具正式责任认定书之前,肇事者并无赔偿责任,也没有垫付费用的义务,但是此期间车辆被交警部门暂扣属于取证调查阶段一般情况下不能提车。从法律角度分析,交通事故车辆提车与支付赔偿之间,在受害方未向法院申请保全事故车辆之前两者并无直接关系,因此不存在先提车或者先支付赔偿的问题。一旦书面的事故责任认定出具之后,即使肇事者提车了也不影响受害方的索赔权利;
回答者:yening0012016-10-23 00:00
交法规定,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证书下发后,就可以去提车。
提问者:aljer2679082015-01-12
要求交通部门出示责任认定书.到当地法院起诉
提问者:lsdiddefl302013-05-28
你好,在车子有毛病或者4S店存在欺诈行为都是可以拒绝提车的
提问者:2014-11-27
你的心情 可以理解。回答你: 他的押金能不经我们同意而提走吗? 不可以的。交警 不能 这样处理事故,(他也不敢 这样) 责任认定书已经划分清楚,他负全责,现在对方拒不协调的情况下,你有权力, 起
提问者:wangcx482013-05-13
如果伤得很重,建议对车辆进行保全,不要让对方提车。如果伤得不严重,赔偿数额在交强险范围内可以解决则可以让对方提车,但要取得对方的保单资料。
提问者:hmidxfho2013-09-10
提车不需要经过第三者同意。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提问者:xcgryht2015-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