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

房屋质量问题赔偿

提问者:想xxxxx想XXXXX2013-07-07 00:00

本人去年10月份收房(新房),当时就发现了北侧外墙不直的现象(由于北侧外墙不直,屋内地板铺设都是歪的)但是由于本人决定在12月结婚,只是找开发商简单维修了1次,维修后和原来基本没有变化,现在装修结束已经入住,再找开发商解决此问题对方已经不予理睬,请各位专家帮忙

最佳答案

应该去投诉 一般是三种途径:物业公司 房屋鉴定管理单位 消费者权益保障组织 以下是我找到的其他人的相关回答: 业主在了解了住宅不同部位的不同保修年限后,应知晓房屋质量保修期内、外质量的不同管理部门及投诉接待机构。据该负责人介绍,住户入住后,属保修期内的有关住宅质量的投诉,开发商若不及时实地查看,妥善处理,业主可进一步投诉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及各区分站。 超过保修期的,由住户向物业公司报修,物业公司若不及时加以修复的,业主可投诉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房屋质量管理处及投诉中心,各区房屋质量管理科及投诉中心。 以往的事实表明,投诉家庭装潢公司很少有人能得到解决,责任人互相推诿的家装公司比比皆是。而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也印证了这一现象的存在,70-80%的家庭装修公司不按规范装修,导致投诉率居高不下。 菜单式装修清单及选择款样是开发商提供的,第一责任人理所当然是开发商。开发商提供的菜单式装修房在安全、质量等方面尽管比自己请家装公司装修来得有保障,但也免不了一时的疏漏,投诉还是有可能存在。据该负责人介绍,凡被列入首批菜单式全装修房的住宅保修期为1年,可投诉市住宅局信访办。 一旦业主碰到房屋质量问题,有权提出修复要求,其修复方案经由双方认可即可执行;涉及到赔偿问题的,根据合同找开发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你若选择起诉到法院的话,千万别忘了找以下部门对质量问题进行鉴定,如此才有证可查,有据有依,要知道这些部门出示的鉴定报告具有法律效力

回答者:sxy5786629532016-07-0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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