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

因高速堵车,我作为最后一辆车,打开双闪停在行车道,后方车辆未紧急刹车造成追尾事故,造成后方车辆人员

提问者:i45448882013-08-21 00:00

因高速堵车,我作为最后一辆车,打开双闪停在行车道,后方车辆未紧急刹车造成追尾事故,造成后方车辆人员一死两重伤,我方车辆严重受损,请问这起事故,责任在谁,作为被撞方,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佳答案

后车全责。你无责。 双方都只有交强险,你无责方保险公司赔付对方,财产损失100元,人员伤亡2000元(这都是最高限额)你个人不用赔对方任何费用,由于你无责,明年保险费也没有影响。 对方就惨了,由于只有交强险,保险公司按全责最高财产2000元,伤亡45000元赔付,超过部份都要驾驶员和车主来负担了。 你车辆受损严重,先去修理厂会同对方保险公司定损。对方赔不出钱,你向法院起诉对方车主及驾驶员还有对方保险公司。按法律程序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回答者:Icoma2016-08-2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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