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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广告公司(车载电视广告)于公交客运站的合作合同

提问者: dglyl 2013-03-08 00:00

求广告公司(车载电视广告)于公交客运站的合作合同,主要想了解甲乙双方应尽的责任于义务,以及发生纠纷后的解决条款? 谢谢专业认识了

最佳答案

根据你的问题,直接给答案。如果你是乙方,就狠一点!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A、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广告的合法性,有权督促乙方付款。为照顾乙方在广告客户中的信誉,在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中止合同或另行再租给第三方,不得任意删除广告内容,保障车载电视广告系统的每日正常运行,甲方支持乙方进行广告推介活动。 B、乙方须按广告法有关规定进行广告发布,更换广告可以不通知甲方,广告维护由乙方负责。合作期间若乙方没有投放广告业务时,甲方可以利用广告发布平台进行合法有利于广告公司经营活动的宣传,直到乙方启用为止。乙方在广告未发布广告期间,不支付甲方任何广告位租赁费用。 4、签订合同后,甲、乙双方应遵守合约,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支付守约方10%的违约金。

回答者:q1ng系xx2016-03-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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